因非法挪用公司大额资金,某陶企销售员被判处刑罚7月1日下午,夹江县人民法院第一刑事审判庭的一场庭审,让夹江产区陶瓷行业高度关注。夹江某大型陶瓷企业销售员,利用从事销售工作的职务之便,挪用公司资金80多万元归个人使用,且超过三个月没有归还,已触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有关规定,被当庭宣判处以有期徒刑。 夹江多家陶瓷企业、销售公司销售负责人、销售员,出席旁听。 ![]() 文章配图,图文无关 据了解,陶瓷行业销售员利用职务之便,私自挪用公司资金、占有客户资金的行为,并不是个例。而且,非法挪用、占用公司/客户资金的销售员,大多数都是因为赌博、无节制消费等个人原因,导致自身背上沉重债务,抱着侥幸心理铤而走险,最后走上了违法的道路。 早在六年前,陶瓷协会了解到个别销售员利用工作之便非法挪用、占用资金的事实,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情况,在行业中进行了广泛的普法宣传和警示教育工作。 2019年,县人民法院驻陶瓷协会法官服务点正式挂牌。陶瓷协会为驻点法官提供了专门的办公室和增添了办公设备。在之后的几年里,陶瓷协会积极配合法官服务点法官,开展了常态化工作,在夹江陶瓷行业进行普法宣传,并协助陶瓷企业/员工调解纠纷。 2024年6月,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服务点,正式在陶瓷协会挂牌。在夹江县人民检察院、夹江县工商业联合会2024年度第一次联席会议暨检察官法律服务站揭牌仪式上,陶瓷协会秘书长宁安全作为协会代表发言:近年来夹江陶瓷行业,出现了好几起典型的职务侵占案件,主要是陶瓷企业销售员利用职务之便,私自挪用销售货款,最后无力偿还。这既侵害了企业、客户的合法权益,又断送了他们自己的个人前途。个别销售员之所以违法,主要原因是法律意识淡漠,不懂法、不守法,可能有的人触犯了法律自己还不知道,或者是不知道自己违法行为的严重性。在陶瓷行业中,还有一些其它违法案件。 宁安全表示,本次人民法院依法对违法犯罪的销售员做出刑事判决,对陶瓷行业的企业、从业者是一次教育和警醒。作为企业员工,必须具有法律意识、学习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、对法律心怀敬畏之心,踏踏实实工作,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取正当的劳动报酬。作为企业,应当完善规章制度,加强内部管理,防范于未然。 今后,陶瓷协会将依托县人民法院、县人民检察院驻陶瓷协会法律服务点,帮助企业规范经营行为,为广大陶瓷行业从业人员普法,提高大家的法律意识和掌握法律知识,从而推动整个陶瓷行业的健康和谐发展。陶瓷协会也将积极配合服务点得法官、检察官,大力推进夹江陶瓷行业的普法工作。 图文来源:好家居网,侵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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